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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产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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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湖南洞庭湖湿地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宁夏东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文件制定本协议。 

鉴于甲方是国家发改委和洞庭湖湿地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实施一圈四带四组团旅游开发格局,以岳阳楼君山为龙头,以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为依托,重点建设岳阳楼——洞庭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洞庭湖旅游度假村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同时也能为湿地保护与科学利用带来更大的收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原则,就开展湿地保护与维护、冷链物流项目,甲、乙双方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恪守。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发展。 

3、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当进行具体的项目合作时,双方届时签订针对该项目详细具体的合作协议。  

二、合作关系和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中为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 

2、双方以湿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合作投资建设打造全国生态保护与利用示范基地、打造全国生态教育示范基地、打造洞庭湖生态产业基地项目等投资。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市场信息采集,市场开拓、调研、客户协调等工作。

     2、甲方根据项目设计需要向乙方提供方案制定所需要的湿地产业信息,包括湿地生态产业、湿地科普教育要求等。 

3、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设计与施工,包括提供信息、协调地方关系等工作。 

4、甲方应当承担乙方支持项目开展技术沟通及技术答辩等工作所必要的工作环境 

5、乙方负责方案设计、提供200万元作为技术答辩、技术攻关、改造实施等工作费用

     6、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的市场工作提供必要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技术支持。 

7、乙方应当根据项目的进程在项目确定后按照时间要求出具详细、科学、合理的自然生态环境、科学利用等技术方案,并有义务根据甲方和湿地维护与保护的需要做出修改。 

8、乙方应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保证实施结果通过湿地产业验收。   

四、双方合作流程 

1. 甲方开拓市场,与客户初步沟通,获取客户信息。

 2. 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出具简单的初步方案。

 3. 双方合作,深入的与客户沟通,达成与客户的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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