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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湿地保护调查

调查时间:2014830 调查地点:岳阳市 

调查方式:网上调查 调查人:秦振洋 

调查目的:近年来,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服务功能降低,长江流域生态安全面临严重威胁,区域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我作为一份子,特意对洞庭湖湿地保护做了一系列调查。内容如下: 

一、洞庭湖基本情况: 

洞庭湖通江湖泊总面积2625平方公里,为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泊。她位居长江中游荆江段南岸,湖南省东北部,是长江中游地区目前与长江干流直接相沟通的两个通江湖泊之一和唯一与长江干流并联的吞吐型大湖,也是长江中游地区极其重要的分洪沉沙、调蓄滞洪区。湖区属亚热带湿润型季风气候,具有四季分明,雨热同季,降水丰沛且年际变化大等的鲜明特点。 

洞庭湖区系指以洞庭湖为中心的广大河、湖冲积~淤积平原和环湖岗丘及外围低山区。地跨湘、鄂两省,其中,湖南省境内土地总面积32064平方公里,纯湖区面积15200平方公里(包括洞庭湖天然水域面积2625平方公里),环湖区16864平方公里。行政区划上,纯湖区范围包括湖南省的常德、益阳、岳阳和长沙4个地级市的19个县(县级市、区)6个国营农场(管理区)。依其自然利用特征分类,湖区土地可分为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工矿及居民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等八类。土地的主要利用方式为耕地、林地和水面。 

二、洞庭湖湿地资源及其分布状况 

洞庭湖属浅水湖泊,按照广义的湿地定义,整个洞庭湖都属于湿地范畴,尤其是西洞庭湖与南洞庭湖区域更是呈现典型的湿地景观。水涨成湖,水落滩露,湖水消落区约占全湖的50%以上。湖区共有三种类型的湿地,即浅水水体湿地类型、过水洲滩湿地和渍水低位田。其中浅水水体类型,包括湖泊、河流、塘堰和渠沟等,面积为38.11万公顷,占湿地面积的44.37%,其中以湖泊水体为主;过水洲滩湿地,以洪水期被淹没、枯水季节出露为特征,面积为11.57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13.50%,包括湖洲、河滩,以湖洲为主;渍水低位田,由于地下水位过高,引起植物根系层过湿,旱作物不能正常生长,却适于湿生植物发育繁衍,此类湿地总面积为36.10万公顷,以渍害低位田为主。由于泥沙淤积严重,洲滩快速发育,湿地向陆地的演变趋势日趋明显。湖区洲滩面积平均每年增加近3000公顷。 

洞庭湖生物物种种类繁多,生物资源丰富。常见的水生与湿生高等植物共400余种,区系以禾本科、莎草科、菊科和眼子菜科为主,形成湿生、挺水、浮叶和沉水群落类型,其中荻、芦苇群落发育最好。湖中现有鱼类计有117种,数量较多的主要有鲤、鲫、鲶、南方大口鲶、瓦氏黄颡鱼、青、草、鲢、鳙、短颌鲚、太湖短吻银鱼、鳡、赤眼鳟、鳤、达氏蛇鮈、细鳞斜颌鲴、鳊、翘嘴红鮊、蒙古红鮊、戴氏红鮊、光泽黄颡鱼、翘嘴鳜、黄鳝和大眼鳜等。另外,中华鲟、胭脂鱼等为特别稀有种。湖区辽阔的洲滩是重要的鸟类越冬栖息地,有资料记载以来,已记录到的鸟类共有217种,隶属1643科,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鸟类有白鹳、黑鹳、白鹤、白头鹤、大鸨、中华秋沙鸭、白尾海雕等7种,属国家二级保护的鸟类有灰鹤、天鹅、白琵鹭、白额雁等31种,属国际协约会指定保护的鸟类有59种。湖中珍稀和濒危的水生动物主要有中华鲟、白鲟、江豚、白暨豚、鲥鱼、胭脂鱼、金钱龟等,其中白暨豚是目前世界上仅存的5种淡水鲸之一,为中国特有,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三、洞庭湖湿地的重要地位: 

洞庭湖湿地对我省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均产生着重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是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优良生境。洞庭湖为我国乃至世界重要淡水河流湖泊复合湿地生态系统,在国际上一直享有很高的声誉,是世界自然基金会确定的全球200个重要生态区之一。其多样的湿地生态系统,为湿地野生动植物、尤其是珍稀水禽提供了优良的栖息地,是水生生物的物种基因库,以及众多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和越冬的场所,是中国乃至亚洲较大的鸟类越冬地之一。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于1992年加入国际《湿地公约》时首批指定的7块国际重要湿地之一;南洞庭湖、西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等14处自然保护区于2001年分别被列入我国第二批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2、是巨大的天然调节库。即通过湖泊调蓄,对调节长江及四水泾流和防洪减灾发挥着重要作用。洞庭湖水体容量为167亿立方米[1],年径流量为3126亿立方米,平均每18天湖水就更换一次。在分流长江下荆江洪峰流量、削减入湖洪峰流量和减轻长江下游洪水威胁方面具有巨大的作用。在夏季洪水季节,可分流长江下荆江洪峰30%的流量和削减入湖洪峰30-40%的流量,同时,也接受来自“四水”的洪水,形成了一个天然洪水调蓄、控制系统,维系着湖区及长江中下游沿江地区的防洪安全和江湖水域生态系统的总体平衡。因此,洞庭湖的生态安全保障作用无可替代,它的安危被称为湖南的生命线。 

3、是重要的商品粮和渔业生产基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15%的洞庭湖区有人口1008万,粮田1000万亩,粮食、油料和棉花等产量分别占全省的35%50%86%,国民生产总产值约占全省的30%。洞庭湖湿地经济价值总量巨大,是全国九大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之一,在湖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她还承担长江经济带中联接东西的重要角色,具有重要经济区的连带功能,可促进相关地区,特别是其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 

四、洞庭湖湿地保护成效 

为加强对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自八十年代以来,湖南省在洞庭湖区分别建立了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西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等4个自然保护区,它们基本涵盖了洞庭湖大部分湿地区域。保护区的建立对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对促进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洞庭湖湿地资源,拯救濒危物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和生物多样性,在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洞庭湖湿地进行了有效地保护。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湿地保护意识。在“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重点时期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并在长沙和西洞庭湖投资近500万元建立了两处湿地宣教中心。 

二是建立自然保护区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先后划建了东洞庭湖、南洞庭湖、西洞庭湖和横岭湖等4处以湿地、水禽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了专门管理机构,保护区总面积达3360平方公里。分别在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建立了湿地研究中心和湿地监测中心。 

三是开展了以洞庭湖为重点的全省湿地资源调查和科学研究,科学有效保护湿地资源。从1997年到2001年投入1200万元完成全省湿地资源的外业调查工作,建立了湿地资源数据库。先后编制了《湖南省湿地保护工程总体规划》、《洞庭湖“4350”工程湿地恢复工程规划》、《洞庭湖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南洞庭湖湿地恢复工程总体规划》和《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和《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工程总体规划》等。开展了洞庭湖湿地资源监测和冬候鸟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四是加强了法制建设,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先后邀请省人大、省政协和法制部门多次开展湿地保护立法调研,并于2005101日颁布实施了《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五是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整治了破坏湿地鸟类资源的活动,近3年来,由全省森林公安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开展的“猎狐行动” “春雷行动”和“严控”联合行动,查处野生动物案件1829起,处理违法人员2020人,收缴各类野生动物17.7万只(头),涉案价值2000多万元,其中涉及湿地资源保护的案件就达30%。特别是去年1216-25日针对湿地资源破坏严重,非法猎捕鸟类猖獗的情况,我们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候鸟行动”,全省共出动森林公安和保护执法人员7530人次,查处非法猎捕鸟类和破坏湿地案件369起,收缴非法猎捕和经营鸟类32295只,重点整治了破坏湿地鸟类资源的行为, 

六是积极实施生态工程,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改善湿地生态系统质量。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们在洞庭湖上游及周边地区先后实施了“长江防护林工程”、“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在洞庭湖区实施了“洞庭湖生态造林德国政府援助项目”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工程覆盖洞庭湖上游的湘、资、沅、澧四水流域,上述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已完成投入50多亿元,2006年又启动了“洞庭湖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计划投入5500余万元。近年来,我省按照中央的部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实施退田还湖,平垸行洪,移民建镇,强化污染控制等措施,加大了洞庭湖湿地治理的力度,取得了明显的实效。通过退田还湖,恢复洞庭湖天然湿地550平方公里。 

七是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目前正在洞庭湖几个保护区实施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GEF项目,由全球环境基金(GEF)提供无偿援助资金200万美元,对东洞庭湖、南洞庭湖和西洞庭湖3个自然保护区开展技术和设备援助。此外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也提供了近1000万元在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进行湿地恢复与可持续利用的试点项目,在西洞庭湖青山垸开展了退田还湖垸的湿地生态系统恢复试点示范工作。在世界自然基金会的资助下,完成了与芬兰森林公园局合作编制的洞庭湖湿地恢复计划。 

五、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洞庭湖湿地在自然和人为双重因素的作用下,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服务功能降低,长江流域生态安全面临严重威胁,区域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主要原因有: 

1、历史上的毁林开荒、森林过伐、围湖造田、湖泊周边地区和蓄洪区的开发,导致湖泊面积缩小和分洪区调蓄能力下降。洪涝灾害的治理陷入“堤坝越险越加,越加越险”的怪圈,导致森林生态系统的退化,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调节气候的功能下降,水土流失加剧,江河湖泊淤积,河床抬高改道、湖泊面积减少容量减低,导致江河湖泊对洪水的调控能力下降。 

2、拦河筑坝,水系的天然联系被切断,阻碍了鱼类洄游通道;竭泽而鱼,过度捕捞和乱捕滥猎,湿地开发利用,加之污染严重,破坏了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导致湿地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服务功能降低。洞庭湖地区曾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泊,在自然条件的作用下,形成了较稳定的水系和湿地生态系统,并孕育了丰富多彩的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形成了最为丰富的湿地和沼泽森林区,我国特有物种如华南虎、扬子鳄、麋鹿、朱鹮、大天鹅、白暨豚等多种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在洞庭湖都曾有分布,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干扰下,生态系统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湿地资源锐减、质量下降。如原分布于洞庭湖的上述代表物种基本灭绝,白鹤、中华鲟、江豚等物种濒临灭绝。鱼类资源不断下降,且渔获物群体结构低龄化、小型化。 

3、行政管理体制与专业管理脱节。一是保护区的规划和布局不够合理,保护的重点不够突出;二是保护区管理机构对辖区无实质意义上的管理权;三是保护管理能力与实际需要有差距。 

在保护区的规划和布局问题上,由于行政区划分割,人为地将属于洞庭湖同一湿地生态系统的东、南、西洞庭湖和横岭湖分别建立4个保护区,不利于洞庭湖湿地统一的、有效的保护与管理。同时,造成重复建设,浪费人力、物力资源。 

在管理权问题上,4个保护区均设立了管理机构,但保护区管理局对辖区无真正意义上的管理权。管理权限分属岳阳、常德、益阳等3市的水利、航运、渔业、环保、湖洲、血防等多个部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政令不一,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缺乏协调和配合,严重阻碍了洞庭湖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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